1.套筒補償器的設計.制造.試驗和檢驗必須符合CJ/T487-2015《城市供熱管道焊接套筒補償器》的規定,投標人必須了解相關技術標準,確保套筒補償器的設計.制造.試驗和檢驗符合標準。
2.補償器的選擇如下:
1.套筒補償器:安裝在管井內。補償器與管道焊接。密封材料采用高純度柔性石墨或其他性能更好、可靠性更強的材料,無粘合劑和粘合劑。必須有國家檢測機構出具的2000份伸縮無泄漏檢測報告。
2.應采用直埋免維護結構。3.套筒補償器必須有防拉裝置,并確保補償器在任何工作條件下都不會斷裂,以確保管網運行的安全。套筒補償器必須有足夠的密封面長度,具有規定的補償能力,并應保留至少40mm的補償余量。
4.芯管及外套管壁厚要求不小于管道母材厚度,并按CJ/T487-2015《城市供熱管焊接套筒補償器》的規定進行材料應力校準。
5.為保證套筒補償器的使用壽命,其密封材料的接觸面應經過機械加工和防腐處理。加工表面粗糙度:芯管表面粗糙度Ra不高于6.3μm。結合表面采用鍍鉻等防腐工藝,結合表面粗糙度不高于1.6,涂層厚度不低于0.6um。
6.套筒補償器的外殼和芯管是補償器的承壓部件,由Q235B或化學成分和機械強度較高的材料制成。
7.補償器出廠前,應按照CJ/T487-2015《城市供熱管焊接套筒補償器》的相關規定進行100%的壓力試驗。試驗壓力應為公稱壓力的1.5倍。
8.補償器必須設置銘牌,銘牌應注明:補償型號.制造單位.補償量.設計溫度.設計壓力.出廠長度.重量等基本信息。
9.補償器應標明介質的流動方向。